不是隨便的人可以作領袖


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,有智慧、為眾人所認識的,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、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,管理你們。 當時,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:『你們聽訟,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,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,都要按公義判斷。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,聽訟不可分貴賤;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裡,我就判斷。』那時,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。申命記1:15-18

不是隨便的人可以作領袖,
作領袖的人必需
有智慧、有聲望,讓眾人服氣的人。

揀選領袖需要小心謹慎,
「聽訟…要按公義…不可看人的外貌…不可分貴賤…不可懼怕人」這是作審判者最困難的事情,
同時要理清背後隱藏的實情,更是難上加難。

「審判是屬乎神的」
所有有權力的人都應當切記這句話。

我們求上帝影顯這句話的真實。

張茂松

留下回應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