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行的真光明不需解釋,要解釋的可能不是真光明

約翰一書3:20-22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,神比我們的心大,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。 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。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,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,行他所喜悅的事。

上帝比「我們的心」大,所以沒有暗中的事、隱藏的事,祂不知道的。
所以不是我們「自以為是」,就可以了,而是要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!!
可以經得起上帝的省視!!

甚而至於,別人了解我們的「心」,往往勝過我們自己!!
這是我們極大的盲點!!

所以了解「別人眼中」的我們,是幫助我們自我省察非常重要的事情。

聖經說「要留心行光明的事」,自以為是光明的,是不夠的!! 而是「要行的」讓「別人都以為」是光明的,要行的讓別人無話可說!!

如果我行的真是光明的,就不需要解釋,需要經過解釋之後的「光明」,可能都不是真光明!!

張茂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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